采购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南通招商局赛提发嘉图精工艾坦姆凌臣科技
建森建设天天供应链昆螺五金林德叉车昆山名威
金宏气体爱合发蓝天膳食美的楼宇凯士德
查看: 2363|回复: 0

[知识产权] 苏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试行)

[复制链接]
润天小赵 发表于 2013-6-6 17: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润天小赵 于 2013-6-6 17:28 编辑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著作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苏州市著作权的保护力度,鼓励著作权人将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资助的作品包括:
  (一)计算机软件;
  (二)音乐、戏剧、曲艺作品;
  (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四)建筑作品;
  (五)动漫、游戏、刺绣等领域中的作品;
  (六)工业领域中的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七)《著作权法》所称作品中,其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或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作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苏州市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申请人在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后,可根据本办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应自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费用为作品著作权登记部门收取的登记费,作品著作权登记最高资助费用每件不超过300元。
资助范围不包括作品著作权变更登记、转让登记和补充登记以及代理费。
第六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的审核及发放部门为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作品登记收费发票;
  (四)公民申请的须提供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材料;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六)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收到资助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资助范围的作品,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申请人在收到资助审核部门准予资助的通知后,应在3个月内到资助审核发放部门办理领取资助经费手续。公民申请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并在签收表上签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应提供合法的收据,并由经办人在签收表上签名,金额较大的应注明开户银行、账号等。
申请人在收到领取资助经费通知后3个月内未办理领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审核部门有权不再向申请人发放资助经费。
第十条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区版权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订相应办法,对本地区作品著作权登记进行资助。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可收回资助经费,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注:此试行项目占在高新区试行其他区
       此文有小赵整理转发0512-6827563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常年法律顾问|掌上采购|采购之家论坛 ( 苏ICP备16029841号-2 )

GMT+8, 2024-4-29 05:48 , Processed in 0.04027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